山西太原用友软件提醒您:免征、不征税、减半征收……关于企业所得税都给您整理好了!
免征、不征税、减半征收……关于企业所得税都给您整理好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8年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
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五、"三免三减半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
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七、小型微利企业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八、企业哪些成本可以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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